NBA最另类的球队,没有之一

发布时间:2021-9-25 15:56:42   点击数:
九十年代是电视机时代的最后辉煌,也是在那时候无数喜爱篮球的孩子们从日本著名中锋口中得知「得篮板得天下」,于是孩子们便就此被骗了整整三十年。但在近年——特别是前几天,这样的价值观崩解的厉害。每当休斯顿打出一场反传统思维的的比赛,就不断的逼使人们去思考篮球的本质,一场职业篮球比赛应该怎么呈现,他是否只需要赢球就好;如果前者答案为是,那又要怎么去赢球。在复赛的第二战,休斯顿面对的是比他们高大许多的密尔沃基,这两支球队相似又相远,他们都追求空间,但是雄鹿注重的是尺寸,而火箭则是要求机动性。这场比赛中,火箭就如他们往常般做的——走在联盟主流的对面——不是去加强弥补弱点,而是在自己极端的优势中走得更远。雄鹿多抢了29个篮板,同时禁区得分多得了40分,这个差距之巨大,得靠着极高的效率才能补平,但是火箭的三项命中率也只有39.6/34.5/87.1%,比起雄鹿的49/25.8/74%好不到哪去。但是他们出手了61次三分球、命中21个,而雄鹿只有35中9,反映在比赛结果上的就是他们以4分之差赢球。《ESPNStatsInfo》指出,雄鹿成为NBA史上首支球队单场比赛得到分以上、把对手命中率压在40%以下、比对手多抢了超过25颗篮板,最后却输球的球队。数据网站《StatMuse》指出,火箭队的先发阵容中身高最高的球员不超过6尺7(约公分),但本季面对雄鹿、湖人、快船、凯尔特人、爵士、独行侠等联盟一级强队,却打出8胜2负的成绩。所以波波维奇那细想有点让人毛骨悚然的预言真的成真了吗?这已经是个打开数据表你只需要看三分球命中数/命中率的年代了?如果我们深信理性主义,认为数字可以解释社会科学和现象,那么你应该会被这一组数据给说服——火箭这一季三分球数据为:出手44.3次、命中15.5,命中率为34.9%。联盟平均三分球命中率为35.7%,如果火箭能把自己的命中率提升到联盟的平均值,那么每场他们大约可以投进16颗三分球,而只要达到这个数字,他们本季在这34场比赛里,只输了6次。而若是他们只投进14颗三分球,战绩为14胜13败,胜率立刻掉到了5成。看完命中数后,反过来看命中率,这一季他们的三分球命中率维持在36%以上的比赛,总计24胜2败。不是只有这一季才出现这种画面,6年雷霆在各方面都压制住了勇士,但奥克兰靠着三分球突围而出,最终在第七战晋级。火箭没有史上最出色的射手组合,但就算如此,他们证明了勉强出手、甚至乱扔一通,都比不出手要来的强。NBA在-80赛季就已经将三分球引入比赛,但直到三十年后它才开始成为一支球队的主力武器,并且在随后的十年迅速蓬勃发展。15赛季火箭成为历史上首支赛季场均出手达30次以上的球队,比上一季还要多了将近6次;6-17赛季德安东尼接手火箭场均出手数从30.9次,上升到40.3次,然后他们的战绩从41胜升到55胜。过去的球员无法在高强度的对抗中驾驭这么长的射程,因此三分球还只能是配角;但当球员的身体素质和投射技术提升,能够稳定的在22-23尺的距离维持命中率时,意义就不一样了。本季联盟两分球命中率为52.3%,这意味着一个三分球命中率34.8%的选手,出手一次的预期得分值就能追平联盟平均。今年赛季刚好有两人的场均三分球命中率为34.8%,分别是哈特和布莱德索,在他们前面还有名球员比他们更准。这代表着大部分水准以上的先发球员,随便扔一个三分,都比去投两分更好。三分球在当今篮坛已经是显学了,或许不需要这么多数据来鼓励一支球队去多投,但是火箭近乎迷恋的出手方式,显然是在光谱的另一边,上至管理层,下到球员,都深信不顾代价的出手三分球利大于弊,如果他们真的成功,这或许会是对至今为止篮球哲学的一次翻转。显然,现在的篮球比赛和乔丹时代的内容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双方除了都是打着橘红色的篮球以外,没有可比性。但知道归知道,理解这一切并试图去做到,并没有这么容易。不同于勇士在6年惨痛的失利后做出妥协,火箭在8、9年的重大挫折后反而更加偏激,德安东尼在太阳的失利,让他反思出来的结果是:必须让自己最好的球员一直拿着球投,所以他们最终和保罗分道扬镳;而为了投更多的三分球,和防止对手投三分球,于是球队又送走了卡佩拉让不足两米的塔克打中锋,休斯顿人是NBA里「小球」的基本教义派,从来没有任何球队和他们一样在反传统的路上走得这么远、又这么坚持。火箭和勇士这些球队走在时代前面,他们吃着「先发优势」的红利,可是在其他球队也开始模仿他们的时候,这两支球队作出截然不同的反应,后者妥协了(找来史上最佳的中距离投篮手),而火箭则选择继续豪赌。火箭之所以能一直毫无限制的在外线增加投射比例,和哈登能够一直消化掉那些被战术失败、在对方严防下的高难度出手球有关。现在很多人都能使用后撤步,东契奇、利拉德、詹姆斯等等,都是个中好手,但他们都只是把此做为常规攻击武器的一种。只有哈登如此高频率的不断使用,就算对手都知道他打算强行出手,也毫无办法。某种意义上,他像是现代的「天勾」贾巴尔,两人都拥有一招完全无法防的杀招,把对于比赛的影响力推到一个难以想像的境界;也同样不被主流所认可和喜欢,并且在两人身上都有一些后现代篮球的感觉。休斯顿人本季场均出手45次三分球,其中哈登一个人就包办了12.4次,占所有比例的27%,这和上赛季库里的34%相比似乎没有突出之处,但重点在于他的三分球受助攻率仅有15%(库里上季为68.9%),超过八成以上都是由自己创造空间来进行投射,这就保证了火箭能一直把球控制在他们最好的球员身上。单打一直以来是最明确且不容易犯错的战术(如果这能算战术的话),而球队尽量避免使用它的原因是因为效率。当一名球员能力高出其他人太多,他总会受到针对和研究,而出于人类身体极限的阻挡,这名球星不可能无限制的成长,而当其他人通过训练追近他、透过特殊的布防限制他时,效率就不可避免的会下降。这也是一项技艺发展到顶端后会出现的必然结果。所以在上个世纪,当人们注意到中锋相较于其他位置对于比赛拥有超群的影响力时,各球队开始对于其他球队的明星中锋加以限制,这时候贾巴尔拔地而起了。他用一招改良过后的勾射——主动利用身体卡住防守者,而不是避开他——将手延展到最高点后抛出,成为联盟所有防守长人的难题,除了某些体能超群的怪物(张伯伦)之外,只要能卡好位置,没能人够影响到他的出手,重点是这让他最大程度的远离了70年代粗野的禁区搏斗,用更为省力和优雅的方式得到分数,这就是为什么他成为运动竞技史上颠峰最长的巨星之一。而现在我们看到了一个继他之后最具有标志性、对于单一得分技巧近乎偏执的天才。而且哈登不仅仅是发扬了后撤步,在更早之前他还重新创新了欧洲步上篮——用一种更主动的方式侧面冲撞防守者,来寻求走上罚球线的机会。但更重要的是什么?哈登也一并继承了贾巴尔那大众反派印象的遗产。当NBA在70年代因为毒品药物、种族歧视以及不停的斗殴而发展停滞时,人们错误的把这些原因归咎在了他们当时最好的球星不够具有娱乐性质。贾巴尔是用最多方法去抗争、支持多元文化的先驱,他留了一个时髦的爆炸头、护目镜,加上细长的身体,让他活脱脱的就像是一个火星异灵;他还使用了一个穆斯林名字——卡里姆(Kareem,意味着慷慨高贵的),谁能接受一个回教徒统治一个白人联盟?他结交李小龙、参加嬉皮活动,对媒体不苟言笑,在场上千篇一律的使用同一种方式得分,种种因素都让他成为一个性格古怪的联盟第一人。所有人都不喜欢他,但因为他不停的赢球,所以又不能避开他。那一个时代中,黑人运动员的杰出表现,为他们同胞的种族平权做出非常大的贡献,然而其中许多球员的心灵也因此而扭曲痛苦着,比如说:罗伯特森。不同于自己的前队友,贾巴尔并没有那么偏激(这是因为他比大O又小了8岁),但他也同样离群居所、就像奥兰多复赛一样,用一个泡泡把自己包起来,深怕受到伤害。哈登并没有经历过这一段时期,他的前辈已经为非裔美人球员创造出一个相对友善的环境。而他遭人憎恨的原因却是他的打法。有点投机主义的造犯规方式、地板流式鬼魅脚步切入、还是无止尽的在三分线外进行强投,都不受到胃口已经被养大的篮球迷所喜爱。甚至他的专业水平也没有给他应有的尊重,他几乎全面的超越了科比传奇的-06赛季,但却未能获得同样高的评价;甚至,他在全明星赛先发球员中最后一个被选中,比肯巴·沃克、西亚卡姆、东契奇都晚,还遭到扬尼斯的嘲弄。招致这样不公平的评价,不能算是哈登自己本身的错,而是人们对于这种「后现代」篮球的反感,反扑到了他的身上。人们对于当今篮坛——特别是NBA的篮球感到困惑——就如我们所看到的,当今篮球由于球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所以必须依赖体系,如果你看到一个球星每晚出手2-30次那是因为球队需要他们那么做;再者,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控卫独揽出手数,那这支球队永远无法获得成功,但库里、利拉德、欧文、威少和哈登这些人却是联盟中最顶级的得分手。从很久以前篮板球的重要性就已经被所有打过球的人所重视,甚至有人将它的重要性视为仅次于得分,然而现代球队的教练却在某些时刻会选择放弃前场篮板、提前退防。个人主义的崛起、团队精神意义的缺失、把冠军做为评价一支球队和球员的唯一标准、以及更多的商业考量,不是所有人都准备好用新的观念去看待篮球的巨大变革。哈登的打法是有效的,显然也让火箭变得更好,但是他的打法是美的吗?而打出一场精采的比赛在职业比赛中的重要性多高?运动家精神意味着在比赛时把自身的能力毫无保留的发挥到极限,热火在他们无解的攻防转换中展现了这一点;马刺团队无与伦比、彷彿交响乐团般令人欢快的传导,也很OK;勇士更不必说,7年季后赛他们成为了史上最好的五人组合。而火箭并非如此,他们并没有发挥所有人的潜力,而是选择了一个在规则之下最好的方式去赢球,同时这一套体系能运转的关键是哈登,非得有他这么一个超高效率、又具备大师级视野的单打天才才成。换言之,他们的建队模式也没有普遍性。篮球的本质是什么?是否意味着只要赢球就好?如果从安东尼·戴维斯在鹈鹕时期带队钓鱼也拿下一阵;威斯布鲁克赛季首轮游获得MVP,只因为他的场均三双;小卡、杜兰特和詹姆斯三大前锋都在转队后拿下冠军来看,似乎确实是。那么,如果哈登和火箭能拿到冠军(并非毫无可能),那是否代表着联盟即将飞速的往无限三分时代靠拢——即使这个过程可能会丧失许多丰硕的结果也无所谓?这些问题,在未来会继续不断的被要求回答。小球化到底是不是篮球「现代化」的终极结果,目前看起来火箭把它当成是一个超越性的真理,认为这一套篮球哲学能带领他们穿越丛林,抵达应许之地。但是,就如过去所说的一样,火箭这一套体系是针对勇士而打造出来的,不同于热火、马刺和勇士都为当代篮球革命画上了鲜明色彩,火箭似乎只负责为我们解释如何用小球赢球,但却没有赋予比赛意义。但篮球比赛从来就不仅仅只是成王败寇,他应该带有美的哲思、球队哲学和城市之间的群体连结。这让人喜忧参半,一方面我们为篮球不再是《灌篮高手》漫画中的那一个运动而感到遗憾;但也确实渴望看看他们能走到哪。历史正演进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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